为促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推进知名商标品牌评价工作有序进行,确保知名商标品牌评价咨询服务机构规范开展评价咨询服务,根据《知名商标品牌评价咨询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现接受知名商标品牌评价咨询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申请,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请机构具备办公条件
具有开展知名商标品牌评价咨询服务活动所需的固定办公场所及设备资源(硬件和软件)。
三、申请机构具有 3 名以上专业人员
申请机构应有 3 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通过中华商标协会知名商标品牌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品工委”)组织的知名商标品牌评价业务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备案方式
申请机构将以下文件发至下列邮箱:
1.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2.加 盖机构公章的知名商标品牌评价咨询服务机构各案申请表扫描件。
邮 箱:ctapgw@vip.163.com
联系电话:010-68003660
通过各案审核的知名商标 品牌评价咨询服务机构将在中华商标协会网站和品工委网站进行公示,各案编号将依据邮件接收时间顺序编制。
中华商标协会知名商标品牌工作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